投保後應注意事項

1. 保險契約「契約撤銷權」應於收到保單後十日內行使 , 超過十日以上保險公司可能不再給予此項權利。
2. 按期繳付保險費 , 維護契約繼續有效 。 並向業務員或收費員繳付保險費,應索取保險公司出具的「保險費送金單」或保費收據憑證。
3. 保險單及投保印鑑,應自行保管以確保投保權益。
4. 保險事故發生後,應於立即通知投保公司。
5. 如果您對長期人壽保險契約繳付保費有困難,先考慮以下列方法減輕保 費負擔 ,以維護契約繼續有效及保險權益。
變更繳費方法:例如年繳改半年繳。 減少保險金額,降低保費負擔。保險契約經過一年以上者,洽請保險公司按下列方式辦理:
a. 自動墊繳保險費。  
b. 變更為繳清保險。  
c. 變更為展期保險。
6. 繳費地址變更或因職業職務變更致危險增加,應通知保險公司。
7. 長期人壽保險中途解約非常可惜 ,會有下列各項損失及影響, 所以最好不要輕易解約, 並且找保險專家諮詢如何處理您的保單: 已繳保險費無法全部退還。

以後若再投保:
因年齡增長,保險費隨之提高。有關保險契約告知義務、保單紅利、二年以上自殺仍可給付等,已享有的保險權益必須重新計算。
萬一身體情況有變化,不能通過保險公司的核保規定,將失去再投保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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